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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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旅游局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54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5-09-30  主题分类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和制度进行的监督;

(二)对起草、制订的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进行法律审核;

(三)对疑难、有分歧、易出问题的各地、州、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需要专门监督的案件,进行案件审核;

(四)组织执法检查、评议;

(五)组织专项、专案调查;

(六)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听证、复议、复核;

(七)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八)各地、州、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九)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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