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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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厅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主题分类 |
2021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整体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厅办公室牵头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安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3人,厅属各单位及14个地州市文旅局均设有信息员。进一步明确业务处室职能分工,清单化落实工作责任,保障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同时,厅政策法规处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各处室常态化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厅官网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积极推进“阳光政务”。认真梳理文化旅游领域群众关切内容,积极推进“阳光政务”。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厅官网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公布我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财政公开、人事任免、统计信息、政策法规、招标公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文化旅游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的方式,及时进行科学解读。特别是对今年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持续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开展政务舆情搜集工作,通过互动访谈、建言献策、咨询服务、领导信箱等渠道回应网民关切。重要文化旅游活动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定期通报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确保内容安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全年通过厅官网发布信息2355条。依托“新疆文旅之声”“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推送文化旅游各类图文、视频信息9853条,点击阅读量超1亿人次。
(三)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在主动公开方面,由厅办公室把关审核,督促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按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目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通过量化信息报送任务、通报信息发布情况、压实考核责任等措施,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全年举办新闻通气会2次。门户网站公开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财政公开、人事任免、政策解读等241余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我厅共收到2项公开申请,均已按要求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资料,受到充分认可。在法治建设及政务服务方面,通过厅官网互动栏目回应网友关切110条,办结率100%。全年没有政务信息公开投诉,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没有涉及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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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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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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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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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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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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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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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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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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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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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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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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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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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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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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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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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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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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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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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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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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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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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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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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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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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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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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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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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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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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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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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核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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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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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虽取得了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自治区和厅本级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解读还需全面深入;二是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及时主动,个别处室和单位公开的内容单一,信息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在创新运用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需要持续下功夫。
2022年,我厅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文化润疆”和“旅游兴疆”、常态化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和热点,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完善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和“领导信箱”等办理程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是推动各类平台的整合利用。推进厅官网、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共建、信息共享和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做好审核把关,确保网络安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持续提升“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