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自治区“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1-0002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和评审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文化和旅游智库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我厅草拟了《自治区“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编8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563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991-8808378

附件:自治区“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自治区“文旅智库”专家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9公示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