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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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2-001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主题分类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及首届自治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新文旅办发〔2022〕121号),现将首届自治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拟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8880335、8830324(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邮编:830001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