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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 主题分类 |
在和田市举行的第十四届和田玉石文化旅游节暨2024年和田地区旅游发展大会上,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DB65/T4828—2024)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
7月19日,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DB65/T4828—2024)发布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张小宓摄
2022年6月,和田地区与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研究和田玉(子料)鉴定的标准和采样方案。选取5个采样点位对和田玉(子料)样品进行采挖,收集样品288件,通过标准制定的预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等7个阶段,历时2年多时间完成该标准的制定。
和田玉被誉为“中国四大名玉”之一。近年来,和田地区围绕和田玉石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了整体规划,持续加大和田玉品牌保护和培育力度,积极推动和田玉(子料)地理标志保护申报,积极组织申报《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
“标准的发布为和田玉(子料)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可以解决之前检测无据可依、监管无据可查的难题,避免市场上以假充真不良现象。”和田地区质量与计量检测所珠宝室主任买托乎提·阿不都瓦衣提说。
《标准》重点从4个方面对和田玉(子料)鉴定予以规范。首次明确名称和产地,和田玉(子料)又称和田子玉,主要产于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两河流域中下游或冲(洪)积扇中。首次对和田玉(子料)表面微形毛孔、裂隙特征、指甲纹、皮色颜色作出明确规范。
标准还对鉴定特征、皮色鉴定特征、鉴定方法、定名、质量和鉴定证书等方面作出精准的理论数据参考和规范说明。将经过检测符合鉴定特征的,定名为和田玉(子料),对同时符合和田玉(DB65/T035—2010)分类名称标准的定名为和田玉(白玉子料)、和田玉(青玉子料)等,并对和田玉人工染色和磨光料做出了规范。
该鉴定标准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持续完善和田玉标准体系,维护和田玉(子料)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活跃旅游文化市场,为和田玉(子料)提供了专属身份认定,为维护品牌和市场声誉提供了基础支撑。
中国玉雕高级技师、和田市阗玉祥玉器总经理杨彬已从事玉器销售、制作31年。他说:“标准让大家都有据可依,对于买家来说,今后可以对照标准来辨别区分,将吸引更多人了解和喜欢和田玉,更容易形成市场氛围,对于卖家来说,杜绝以假乱真,将有更长久稳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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