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新疆政府网  |   新疆文旅之声  |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进展成效 -> 正文

陈全国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暨专题党课

作者: 时间:2021-08-1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点击:[次]

陈全国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暨专题党课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 肖开提·依明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李邑飞出席 

8月1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暨专题党课。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力量,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自治区领导肖开提·依明、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李邑飞、徐海荣、艾尔肯·吐尼亚孜、田文、沙尔合提·阿汗、田湘利、陈伟俊等出席。

陈全国紧密结合新疆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深情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精辟概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号召全体中国共产党员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贯通历史、现实、未来,贯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把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为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陈全国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系统全面、逻辑严谨,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深入领会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深入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深入领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出的伟大号召,引导干部群众更好地学习党的光辉历史、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陈全国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要在做到紧密结合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做好新疆稳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转化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奋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要在深化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常态化抓好学习、宣讲、培训、宣传、普及、研讨等活动,着力学深悟透,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在用好平台载体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先进典型、基层工作力量、“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族群众做好宣传宣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天山南北汇聚起强大正能量。要在开创工作新局上下功夫。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社会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疆稳定发展各项事业新局面。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武警新疆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区(中)直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工作组组长、党史学习教育自治区宣讲团成员以及在乌巡回指导组成员等参加。



上一条:

下一条: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