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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时间:2021-10-18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拟订自治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考古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区域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

处长   李强    办公电话:0991--5873199

副处长 杨文    办公电话:0991--5822312

副处长 陈欣伟  办公电话:0991--5822129

办公电话:0991--5870277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9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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