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新疆政府网  |   新疆文旅之声  |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简介>机构职能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革命文物工作处

作者: 时间:2021-10-18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指导革命纪念馆、博物馆工作;指导革命纪念馆、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承担革命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订和推动落实工作;推动革命文物与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处长   刘宏斌    办公电话:0991--5829879

副处长 王金文    办公电话:0991--5596692

办公室:0991--5573098、0991--5510137、0991--5573365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9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分享: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