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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作者: 时间:2021-10-18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的文艺院团;负责文艺作品审读审核,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创新性发展;指导、协调全疆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自治区美术馆、书画院事业发展和行业建设。

处长   姚涛    办公电话:0991--8808663

副处长 李云鹏  办公电话:0991--8808630

副处长 付强    办公电话:0991--8808995

办公电话:0991--8808381、0991--8801382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2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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