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指导群众文化、各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处长 蒲怀民 办公电话:0991--8808965
副处长 马莉 办公电话:0991--8808223
副处长 巴格努·马德尼亚特 办公电话:0991--8808283
办公电话:0991--8808891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2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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