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新疆政府网  |   新疆文旅之声  |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简介>机构职能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旅游推广与对外交流处

作者: 时间:2024-12-19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拟订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区域合作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及新业态的推广工作。承担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处长   张瑞华   办公电话:0991--2607569

副处长 王翔     办公电话:0991--8807986

副处长 田涛     办公电话:0991--8807986

办公电话:0991--8808267、0991--8808292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2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分享: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