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文化和旅游阵地设施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治区、基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负责机关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处长 张洁
副处长 刘志敏
办公电话:0991--5870277、0991--8831909、0991--8838394、0991--8830857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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