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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作者: 时间:2024-12-19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的文艺院团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创作生产、艺术研究、评论、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自治区艺术研究所、美术馆、画院事业发展和行业建设。负责文化润疆有关工作。

处长   姚涛    办公电话:0991--8808663

副处长 李云鹏  办公电话:0991--8808630

副处长 付强    办公电话:0991--8808995

办公电话:0991--8808381、0991--8801382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2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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