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自治区水准的文艺院团。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创作生产、艺术研究、评论、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自治区艺术研究所、美术馆、画院事业发展和行业建设。负责文化润疆有关工作。
处长 姚涛 办公电话:0991--8808663
副处长 李云鹏 办公电话:0991--8808630
副处长 付强 办公电话:0991--8808995
办公电话:0991--8808381、0991--8801382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2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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