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景区游客出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44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1-08-03  主题分类 

新旅办[2011]10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近期,随着我区旅游旺季的到来,来疆游客数量不断增多,个别景区出现了游客在景区售票处、区间车站、索道(缆车)站、区间码头、特种设备、餐饮部门前滞留的现象,造成了游客的不满情绪。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维护新疆旅游的良好形象,现就做好景区游客出行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旅游局要经常深入景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景区管理部门做好游客的服务、引导和疏散工作。

二、各地、州、市旅游局要强化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景区游客出行服务工作。

三、各景区应加大服务力度,增加服务人员,周密组织,以人为本,避免出现大量游客滞留现象,并做好游客中暑的预防工作。

四、各旅行社及导游要紧密配合旅游景区,杜绝游客在景区区域内长时间排队现象的发生。

五、各地、州、市旅游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

相关链接:
关于做好景区游客出行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