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70054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5-00090 | 发文字号 | 新文旅办函〔2025〕333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成文日期 | 2025-09-24 | 主题分类 |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行业协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新疆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传统工艺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助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举办2026新疆传统工艺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新疆美术馆、新疆非遗馆
协办单位: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行业协会、院校等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拟定)
展览地点:新疆美术馆
三、征稿范围
(一)雕塑工艺(玉雕、石雕、石刻、木雕、面塑、泥塑、纸塑等)。
(二)织染工艺(桑蚕丝织、棉纺织、麻纺织、印染、服装缝纫、刺绣挑花等)。
(三)编织扎制工艺(草编、柳编、彩灯等)。
(四)陶瓷制作工艺(制陶、制瓷等)。
(五)金属冶煅加工工艺(铜器、铁器、金银器铸造类,金银饰品、乐器、日用器锻造类,镶嵌、錾刻等装饰类)。
(六)髹漆工艺(雕漆、推光漆器、脱胎漆器、漆线雕髹饰等)。
(七)文房用品制作工艺(桑皮纸制作等)。
(八)刻绘工艺(剪纸、刻纸、木刻版画、彩绘,皮影等)。
四、展品遴选标准
(一)主题鲜明:作品须以马文化为核心创作元素,挖掘马文化所蕴含的奋进、忠诚、勇毅、通达等精神内涵,题材不限。重点选取以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为切入点,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彰显中华文化深厚底蕴,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疆故事的作品。
(二)工艺精湛:作品应熟练运用传统工艺技法,制作精良,体现较高的工艺水平和艺术价值,在传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鼓励创新设计和表现形式,融入现代元素和审美观念,展现传统工艺的时代魅力。
(三)原创性: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展资格。
(四)完整性:参展作品需提交完整的作品实物、设计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创作灵感、工艺技法、尺寸规格、材质等),以便全面了解作品情况。
五、报名方式
请参展者按要求填写《2026新疆传统工艺展示活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作品高清照片(至少3张,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同角度,能体现细节)、作品视频(30秒左右,MP4格式)进行报名。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行业协会、院校等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参展人员的组织动员、报名材料审核和作品汇总工作,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活动报名表、作品照片和作品视频汇总后上报至邮箱xjwltfyc@126.com。
六、工作要求
根据参展作品提交的电子资料,从工艺技巧、创意设计、主题契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参展的优秀作品。入围的参展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展作品实物寄送至活动指定地点(送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乌鲁木齐市区域外作品寄送费用由主办方承担,请确保作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作者待遇
所有入围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天山南北贺新春非遗年俗展并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品经评估可作为收藏对象,入藏则颁发收藏证书,贵重作品适当补偿材料费。
八、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摄像、出版、信息网络传播及宣传等权。凡入选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人:童飞 联系电话:15292897252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