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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6-001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6-08-29 | 主题分类 |
按照《第五批新疆重点人才计划重大需求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与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一致,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定通过,现将“新疆土遗址适应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榜单予以发布,诚邀海内外英才揭榜攻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攻关任务与目标
(一)攻关内容
1.构建新疆土遗址价值认知与阐释体系,系统梳理土遗址所承载的中华文明延续发展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信息,建立全疆土遗址价值信息数据库;阐明土遗址历史文化价值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内在联系,实现新疆土遗址价值认知与阐释的系统化,形成服务中华文明认知、中华文化认同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阐释成果。
2.揭示新疆区域环境差异及气候变化背景下土遗址病害的空间分异、演化规律及关联机制,明确干旱荒漠区风沙侵蚀与强蒸发、盆地绿洲区水盐迁移与盐分富集、山前高寒区降水与冻融等主要环境胁迫及其典型劣化类型,阐明区域环境—遗址特征—病害演化的耦合作用机制,实现全疆土遗址劣化规律的系统认知,解决现有土遗址环境与病害研究区域覆盖不足及气候变化影响认识不深入的问题。
3.构建区域环境差异的土遗址适应性保护技术,系统评估既有保护工程的长期效果及适用性,结合全疆土遗址劣化规律的系统认知,研发不同区域适应性保护技术,形成保护解决方案;集成保护评价装备,构建保护工程质量控制与长期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土遗址保护由重点工程向全疆系统保护拓展过程中面临的技术适配与工程评价难题。
(二)预期成果要求
1.制定《新疆土遗址适应性保护技术导则》;
2.建立新疆土遗址价值信息数据库;
3.形成新疆区域环境——土遗址病害关联分析方法;
4.改进适应性保护技术不少于6个,形成不少于3类区域土遗址适应性保护技术组合方案;
5.构建现场快速检测与综合评价集成装备,建立保护工程质量控制与长期效果评价方法;
6.技术应用示范不少于3处;
7.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少于6篇,申请技术专利不少于4项;
8.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名,其中疆内研究生不少于2名。
以上述任务列出的技术指标和成果形式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申请技术专利应取得受理通知书;技术导则、信息数据库等应通过技术专家联合评审;应用示范取得相关文博单位的应用证明;论文发表应提供正文或收录证明;研究生培养应提供院校毕业证书或开题报告。
二、申报主体
(一)团队资格条件
揭榜团队应长期从事土遗址保护研究与工程实践,在关键科学问题、核心技术研发及重大保护工程实施等方面具有深厚积累和突出成果,在我国土遗址保护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行业影响力。具体要求如下:
1.主持过土遗址保护领域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承担过新疆重点土遗址保护工程。
3.具备土遗址保护技术输出到中亚国家的国际合作平台。
4.在构建新疆土遗址价值认知与阐释体系方面。需长期从事土遗址的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和社会价值的研究,依托团队在全疆土遗址领域奠定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深入挖掘并系统揭示新疆土遗址所承载的中华文明赓续发展脉络,以及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历史印记。旨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历史支撑与学理内涵,切实发挥价值引领作用,赋能新时代土遗址的科学保护与传承发展。
5.在揭示新疆区域环境差异及气候变化背景下土遗址病害的空间分异、演化规律及关联机制方面。需长期从事土遗址赋存环境与劣化机制研究,具备国际先进的野外观测、室内物理模拟仿真、遗址材料宏微观表征能力,能够突破区域环境—遗址特征—病害发育关联关系不明的理论瓶颈,为新疆土遗址适应性技术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6.在构建区域环境差异的土遗址适应性保护技术方面。应具有土遗址保护相应资质,掌握新疆土遗址保护技术的难点,具备保护效果评价和环境适应性技术研发的能力,有效提升保护技术的环境适配性和措施可靠性,为保护技术服务全疆并推广应用至中亚提供技术保障。
(二)限制申报情形
项目领衔人已获得自治区同类人才计划支持尚在支持期内;同一项目存在多头申报;申报团队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其他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得参与揭榜。
(三)联合申报及其他情形
允许创新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应为国内高水平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鼓励牵头单位联合疆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协同攻关,发挥其在新疆土遗址适应性保护技术场景验证、数据资源共享、成果转化落地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榜单发布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可参与联合体,但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三、榜单金额与实施周期
本项目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经费支持,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周期一般为3年。
四、配套支持措施
(一)政策配套
优先支持项目成果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和科技奖励,推动成熟成果纳入“文化润疆”相关重点工程和文物保护实践。
(二)工作条件保障
统筹疆内土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整合科研平台、人才队伍、仪器设备及工程实践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现场科研与工程实践条件保障。
(三)数据资源共享
开放新疆土遗址文物信息、气象环境等基础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与共享机制,对项目形成的调查、监测、试验及评价数据进行规范化管理,在符合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管理、文物保护等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共享。
(四)应用场景开放
开放典型土遗址保护工程、现场调查监测及保护修缮等实践场景,为项目开展现场调查、技术验证、监测预警、保护效果评价及保护措施应用提供条件,推动研究成果与实际保护需求有效衔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团队须依托疆内外重点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申报。
可通过以下2种链接进入:
1.微信小程序链接:微信搜索“新疆智慧党建”,点击“人才计划项目”,选择“3-重大需求人才支持计划”,进入“新疆土遗址适应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榜单”对应申报。
2.“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官网链接: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四)监督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多头申报等科研失信行为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孙向阳 0991-8833817 13209968253
张明月 0991-2603491 15899203826
(二)线上申报技术支持
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技术运维组
平台登录(注册):0991—5155312
技术支持:0991—5155313,0991—5155314,0991-2398348(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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