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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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好行政职权调整工作 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职权调整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6-000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成文日期  2026-04-02  主题分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250号)及配套文件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序推进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权责统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聚焦文化、旅游、文物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围绕优化市场政策环境,依法依规调整一批重点职权事项。着力打造公平有序、更具活力的文旅发展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稳步激发文旅产业发展动能,有力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主要内容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次调整行政职权285项,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及108个县(市、区)。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物认定许可等279项事项实行重心下移至县(市、区),明确行使层级、责任主体和办理规范,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执法监管向一线覆盖,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对原自治区级行政职权,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核发等6项事项实行委托下放至地州市,依法明确委托权限,做好办理程序优化,确保委托事项规范运行,监管不缺位、服务不断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事项,按照国家、自治区文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由设立文旅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文旅部门行使,做到人、权、责相统一。通过分类调整、精准下放,推动行政职权配置更加科学、权责关系更加清晰、服务供给更加高效。

三、实施路径

本次行政职权调整紧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求,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基层治理能力为核心,制定调整方案、抓好衔接落实、优化政务流程逐步推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

一是制定调整行政职权工作方案依法交接权力事项。委托下放行政职权签署《委托协议书》细化事项清单、承接标准、业务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的承接单位,委托协议在202648生效前受理未办结的申请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生效后的新受理的申请,由受托行政部门办理。重心下移行政职权,厘清规范职责边界,形成协调顺畅的工作格局确保权力有序下放承接,职权调整期间政务服务不间断、不缺位

二是抓好衔接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全区文旅行业专题培训和业务轮训,覆盖审批办理、执法监管、政策执行、系统操作全流程;同步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办事指南和问题解答,实现业务指导全链条、无死角。建立上下联动、对口指导机制,及时解决基层承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真正接得住、管得好、用得顺

三是优化政务流程,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建立季度评估、半年复盘、年度总结的动态评估机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事项承接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风险防控成效等关键指标,形成评估报告并逐项优化调整制定出台职权调整配套管理制度,推动全区文旅政务服务“一把尺,不断降低行政执法复议率和诉讼率,从制度上杜绝办理不规范、自由裁量过大等问题。确保职权运行科学高效实现职权调整运行工作落地见效

四、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区级统筹、地市级督促、县级承接的三级联动机制,细化任务清单、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环环紧扣推进,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次行政职权交接与行政职权日常运行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数字效能。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审批系统、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文旅政务服务从线下跑线上办、从多地跑就近办转变,为基层高效履职提供数字化保障。

建强基层队伍,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基层文旅审批、执法、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案例评查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业务办理能力、服务群众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文旅政务服务队伍。

五、预期成效

一是提升行政履职效能。进一步理顺区、地、县三级文旅行政部门监管职责体系,推动监管权限与监管责任同步下沉,实现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精准匹配。推动执法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减少行政层级流转环节,提升违法线索发现处置和案件查办效率,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文旅行政执法体系,全面增强文旅领域行政履职实效性。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以行政职权重心下移为契机,推动文旅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文旅政务服务与执法监管深度融合。基层文旅行政部门依托属地优势,近距离开展执法监管、政策指导和便民服务,实现监管与服务一体化推进。针对文旅经营主体办事需求和发展诉求提供精准化政策解读和专业化业务指导,及时化解经营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和沟通成本。

三是优化文旅营商环境。通过行政职权调整强化基层文旅市场常态化和精细化监管,实现对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秩序,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精准对接文旅企业发展需求,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激发文旅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旅市场体系,持续提升文旅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相关链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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