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地(州、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科教函〔2020〕4号)要求,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申请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工作的批复》(新指函〔2021〕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并将《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申请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工作的批复
2.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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