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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2-0002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革命文物工作处  成文日期  2022-02-18  主题分类 

为切实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国家文物局将开展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以及《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厚植家国情怀、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博物馆陈列展览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征集范围

(一)申报单位:在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应积极参与申报。

(二)展览项目:2022年度策划实施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含2021年开幕、展期延续至2022年的展览项目)。一个陈列展览只能参加一届次推介活动。经重大调整的常设展览可在改陈后参评,申报时应对改陈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改陈前后的展览大纲。

四、基本要求

(一)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着重征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展览项目,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挖掘阐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具体要求详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评审标准(附件1)。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数字化展览(光盘报送,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每单位每届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各地州文旅(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报工作,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验,并将拟推荐的展览项目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文旅厅博物馆与革命文物工作处。

(三)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迪丽,0991-5573365

电子邮箱:552395205@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黑甲山街道金银大道200号新闻大厦9楼

邮编:830001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评审标准.docx
附件2.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项目申报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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