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涉改部门单位调整预算补充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51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9-03-21  主题分类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根据《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精神,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与自治区文化厅整合,重新组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为正厅级单位。

涉及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预算整体调整,以原文化厅预算为基数整体并入,形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整体预算。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本次划入职能无,划出职能无。

二、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原旅发委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2367.66万元。本次整体调。具体说明况为:

(一)因原旅发委预算整体并入原文化厅,年初预算2367.66万元(基本支出1550.66万元;项目支出817万元),调减为0.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原旅发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66万元划出整体并入原文化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6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原旅发委系统5个项目,其中委本级2个项目。项目金额、性质无发生变化,绩效目标整体并入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详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涉改部门单位调整预算补充公开内容。


附件:
1.原自治区旅发委预算调整情况表.docx
2.西洽会、厦洽会、中国国际商品博览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docx
3.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