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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5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7-02-06 | 主题分类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自治区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政策、标准、规划,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旅游工作。
2.研究制定自治区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3.负责自治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4.负责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负责区内旅游企业派驻境外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区内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景区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
5.承担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7.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评先创优工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自治区旅游局内设8个行政处室、单设机关党委和监察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自治区旅游局编制人数12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2人。自治区旅游局实有在职人数108人,其中:行政在职72人,事业在职28人。退休人员40人。
二、自治区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旅游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46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9.89万元;事业收入39.5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明细项目为利息收入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自治区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46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68.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94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668.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127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28万元。
2.项目支出794万元,用于维持本部门业务正常运转,完成单位行政及事业任务等专项业务开支。
三、自治区旅游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预算一般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30.18万元,2016年自治区旅游局一般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4.32万元。2017年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2.06%,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44.4%,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具体情况为:
1.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一般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2016年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一般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在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
2.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经费一般财政拨款安排数为5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各省旅游系统来疆考察、调研、接洽业务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25.1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25.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