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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73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7-08-25 | 主题分类 |
依据《招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2017年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高铁投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竞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
2017年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广告高铁投放采购项目。
2、竞标人资格
(1)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具有媒介广告代理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具有高铁广告代理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标项目内容、项目要求、商务条款
(一)竞标项目内容
1、新疆旅游整体广告投放主要选择在京沪线、京九线、沪甬线等高铁线路密集地区和客流量大的线路和站点上选择优势资源组合,在高铁车厢内或者高铁站内优选产品进行投放。请各参加招标的广告媒体公司按照宣传推广效益最大化进行组合产品,确定招标方案。
2、新疆旅游整体广告推广主要以车厢内头片、站内广告牌、站内刷屏等媒介为主,可以多种形式进行组合。
3、新疆旅游高铁广告投放的时间为2-3个月,从10月开始。
4、广告片内容:充分体现“辽阔疆域,无限风光,新疆是个好地方”这个宣传主题,展示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新疆旅游资源和产品。
(二)项目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提高新疆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新疆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新疆旅游高铁投放广告片的内容侧重于新疆旅游整体形象、旅游景区品牌形象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的宣传。
1、广告投放要求
为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受众率,确保广告投放效果,在一线城市高铁站、客流量大的线路上、受众率较高的显著位置播出新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广告片或展示图片,最大程度扩大宣传推广效益。
2、广告片或宣传图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样片在高铁媒体或者头片的播出审片工作,并在高铁媒体上播出。
3、中标人不得对刊例单价、优惠率和其他条款及条件做任何变动。
(三)商务条款
1、必须满足采购人更换广告版本的要求,如采购人需更换广告版本将在播出(投放)前15天(日历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满足调整要求;
3、竞标人中标后必须免费提供高铁媒体市场调查研究机构出具的采购人广告播放情况的监测报告;
4、若发生错播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给予补播;若发生漏播或少播的,中标人必须按少漏一次补播一次或按每次广告索赔等同单次广告价格的单倍赔偿;
5、若提供的广告资料产生版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定。
三、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四、联系方式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苟忠全
联系电话:0991-8833817
邮箱:784207033@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508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