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旅游局关于新疆旅游宣传品制作项目招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024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6-03-15  主题分类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局将对新疆旅游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旅游宣传品制作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6002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

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0991-8878297

邮箱:XJLYJFGC@163.com.

四、项目内容

(一)制作目的

为适应港、澳、台及国内旅游市场宣传推广需要,加大公众旅游宣传力度,特制作2016年度适合市场需求的新疆旅游宣传品。

(二)制作种类

旅游地图(1.5-2万册)、口袋书(1.5-2万册)、折页(1.5-2万册),各种类数量根据情况可互相调整。

(三)制作内容

以“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作为新疆旅游宣传品主线,针对现阶段瞬息万变、要素多元的新格局,体现出个性化、网络化、新兴产品多元化的市场特点。推陈出新、始终贯穿“开发新产品、推出新线路、培育新业态”的总体要求。在精细组织策划、撰文、照片组织、编辑、翻译、设计中反映出新疆丰富多彩的自然、文化、与新业态旅游内涵的旅游宣传新新产品。柜架构成为花开四季版和冰雪、胡杨版两大主题为主。

(四)制作要求

所有的宣传品资料中,港、澳、台市场使用繁体字(主标题中、英文对照),国内市场使用简体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16年自治区本级定点印刷服务单位,应具有相关制作宣传品资质,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

(二)投标人有从事旅游宣传品设计,制作工作的实际经验,并有良好工作记录和成绩。

(三)投标人熟悉新疆旅游宣传内容,有专业人才队伍,确保宣传品制作顺利进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具备独立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委托;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