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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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旅游援疆成果汇编》、《 “十三五”旅游援疆招商项目汇编》的策划设计项目招标通告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025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6-06-23  主题分类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局将对《自治区旅游援疆成果汇编》《 “十三五”旅游援疆招商项目汇编》的策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旅游援疆成果汇编》《 “十三五”旅游援疆招商项目汇编》的策划、设计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6006。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0991-8878297。

邮箱:154315866@qq.com。

四、项目内容

1、采购关于《自治区旅游援疆成果汇编》、《 “十三五”旅游援疆招商项目汇编》的策划、四色全彩设计(图片、图表、文字)、资料征集、汇总等工作(上述为计划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内容为准。)

2、印刷按照招标要求,另行确定执行单位。

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5日前。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应具备广告策划、设计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具有相应设计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无不良记录并能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三)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具备独立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委托。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