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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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66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07-19 | 主题分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各地、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3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2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要求,批准为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现予通告。
附件: 5家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