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旅游局关于环塔旅游升级打造推广活动项目招标通告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025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6-07-08  主题分类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局将对环塔旅游升级打造推广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塔旅游升级打造推广活动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6013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0991-8878297。

邮箱:154315866@qq.com

四、项目内容

组织、策划、实施环塔旅游自驾之旅项目,包含线路设计、路况信息、后勤和安全保障、餐饮住宿信息等。宣传推广方案要求注重实效,包含媒体信息、推广方式和宣传途径等。

具体要求:疆外主要客源地,组织入疆人数不少于600人、车辆不少于200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运营自驾游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

(二)投标人有从事自驾游组织、策划和执行运营的实际经验,有专业人才队伍。

(三)投标人应具有与媒体合作的良好业绩,具有媒体宣传的实际操作经验,在国内外媒体有合作的平台和影响力。

(四)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具备独立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委托。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件。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