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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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025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07-08 | 主题分类 |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局将对环塔旅游升级打造推广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塔旅游升级打造推广活动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6013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0991-8878297。
四、项目内容
组织、策划、实施环塔旅游自驾之旅项目,包含线路设计、路况信息、后勤和安全保障、餐饮住宿信息等。宣传推广方案要求注重实效,包含媒体信息、推广方式和宣传途径等。
具体要求:疆外主要客源地,组织入疆人数不少于600人、车辆不少于200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运营自驾游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
(二)投标人有从事自驾游组织、策划和执行运营的实际经验,有专业人才队伍。
(三)投标人应具有与媒体合作的良好业绩,具有媒体宣传的实际操作经验,在国内外媒体有合作的平台和影响力。
(四)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具备独立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委托。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件。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