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千车万人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自驾之旅项目招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54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6-07-08  主题分类 

依据《招标投标法》,自治区旅游局将对“千车万人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自驾之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千车万人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自驾之旅项目

二、招标编号

新旅2016010

三、招标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509室。

联系人:自治区旅游局招标办公室 高玉红

联系电话:0991-8878297

邮箱:154315866@qq.com.

四、项目内容

(一)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千车万人”品牌影响力,着力于推广和培育新疆旅游新业态,现需宣传和执行“千车万人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自驾之旅项目。

(二)内容

针对当前旅游消费主体日益增长和变化的消费需求,围绕“新疆旅游要开发新产品、推出新线路、培育新业态”的重要指示,提出“千车万人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自驾之旅宣传推广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要求

方案要求有整体规划和产品设计,宣传推广需要包含媒体信息、推广方式和宣传途径等。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旅游运营相关资质,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

(二)投标人有从事旅游运营的实际经验,并有良好工作记录和业绩。

(三)投标人需有专业人才队伍,并与媒体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具备独立完成招标任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委托。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为投标报名期,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授权书。

请投标方将以上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查合格后,招标方将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并确定开标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