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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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14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5-11-17 | 主题分类 |
新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公 告
(2015年第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各地、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6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附件:6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
6 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犁河景区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唐布拉景区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西域天马文化园景区
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大西沟福寿山景区
5.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沙棘林旅游景区
6.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刀郎画乡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