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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94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 主题分类 |
根据《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指导意见和2016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657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脱钩办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以下简称旅游景区(点)协会)在2017年实施脱钩。拟于2017年10月召开第五届旅游景区(点)协会换届大会,现就换届大会运行方案公告如下:
一、旅游景区(点)协会的性质
旅游景区(点)协会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旅发委)的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向社会承担相应责任的民间组织。协会宗旨是: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让每位会员体验到“大家庭”的感觉,提高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旅游景区(点)协会的运行模式
为厘清行政机关与协会的职能边界,改变单一行政化管理方式,构建政府综合监管和协会自治的新型运行模式,旅游景区(点)协会自第五届换届之后,与自治区旅发委没有行政隶属关系,自治区旅发委对旅游景区(点)协会有行业指导和支持以及行业监督的关系。旅游景区(点)协会将自行承担社会的相应法律责任,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协会以及其他相关联的旅游专业协会之间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独立开展专业协会活动的工作关系。
三、旅游景区(点)协会的目标
“十三五”期间,旅游景区(点)协会能够覆盖全区60%以上景区企业,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引导建设一批符合标准的景区企业,结合市场的变化和科技的应用,建设一流的景区协会组织,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代表新疆景区参与行业发展,为新疆旅游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旅游景区(点)协会的作用和职能
(一)自治区旅发委在行业内要求做到的各个事项,旅游景区(点)协会都应该号召协会会员积极响应参加;
(二)作为行业代表在政府各类会议上探讨行业发展问题,也代表会员反映旅游景区(点)企业的真实想法和需求;
(三)采集行业运营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和分析;对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做出判断和预测,引导和规范市场;
(四)定期和不定期举办专业知识和技能讲座班、经验交流座谈会、节庆联谊、技能比赛等活动,促进旅游景区(点)队伍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调解旅游景区(点)经营时与游客产生的纠纷,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六)凡是旅游景区(点)协会的会员单位优先享受自治区旅发委给予旅游景区(点)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负责直接组织或者协助参与新疆的旅游景区(点)评优等活动;
(八)积极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等旅游专业协会在行业内举行的各种有助于全行业发展的公益活动;
(九)对会员单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以旅游景区(点)协会名义向全社会公告处理意见。
五、组成机构
(一)旅游景区(点)协会设置可由自治区旅发委推荐,也可由会员推荐、自荐,推荐应有10名现会员签名推荐;推荐和自荐须有明确竞选措施,在召开会员大会时发表竞选讲话,经第五届会员大会讨论,最终民主选举产生。在新疆旅游界有责任担当、愿意为新疆旅游景区(点)行业做出贡献的、有能力的旅游景区(点)负责人均可参加报名竞选。自治区旅发委鼓励和推荐第四届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积极报名参加竞选活动,是否报名以书面确认为准。
(二)旅游景区(点)协会设置旅游景区(点)协会执行会长,应在旅游景区(点)行业中有影响力,品德优良,熟悉旅游景区业务、旅游法、《旅游景区评定标准》。执行会长产生后受会长领导,向旅游景区(点)协会负责。
(三)旅游景区(点)协会设置专职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副会长和理事的产生实行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经过理事会议最终决定数量和比例。上述内容二、三、四在第五届协会理事正式产生后,由理事会议最终商议确定。
(五)借助这次换届工作对入会会员、理事、副会长、会长实行旅游景区(点)法定代表人申请制或参与景区(点)直接巨额投资的旅游股份公司、旅游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企业日常工作,并且参加协会工作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正式委托函(含签字盖章),送交表格时需提供此委托函。另外请所有入会者提交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六、旅游景区(点)协会的会费交纳
会员交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应经过理事会议讨论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此外,旅游景区(点)协会还应当积极向自治区旅发委争取委托购买服务增加活动经费,也可以通过社会力量获得支持。
七、内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旅游景区(点)协会需要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此保障协会正常运转。新换届的第五届旅游景区(点)协会应挂牌办公,旅游景区(点)协会应有自己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旅游景区(点)协会应该拥有独立的官方网站,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开展协会会员之间的交流,执行会长、秘书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代表协会认真履行职责。自治区旅发委官方网站应向社会公布本届旅游景区(点)协会的会长、副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个人简历,协会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协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搭建联系平台。
(二)旅游景区(点)协会脱钩后的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旅游景区(点)协会脱钩后应完善以下工作:
1.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2.加强资产与财务监管;
3.加强服务及业务监管;
4.加强纳税和收费监管(严格会费管理是根本,旅游景区(点)协会本身不从事经营性活动);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
6.加强党建工作和执纪监督;
7.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竞聘会长者必须就上述内容向换届大会做出说明和公开承诺。
第五届旅游景区(点)协会换届之后,应该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在自治区新兴党工委领导下,早日成立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党组织工作。
八、旅游景区(点)协会会员吸纳原则
会员吸纳以与旅游行业直接从事旅游景区(点)服务的旅游景区(点)企业或者相关企业、自然人员为主体,自愿申请加入为根本原则。凡是会员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在协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建议,协会应予以重视和采纳。
九、旅游景区(点)协会换届工作程序安排
本协会的脱钩工作需要新疆各旅游景区(点)的支持与积极参与,以上内容已经自治区旅发委同意,在自治区旅发委官方网进行公示,在旅游景区(点)行业中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积极参与竞选。
十、旅游景区(点)协会换届时间安排
在10月10日前将上述内容在社会公布,10月15日前报名结束,10月20日前召开第五届会员大会,在大会上产生第五届会长和副会长、理事。11月底前在自治区民政厅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待会议具体时间确定后,由第四届旅游景区(点)协会秘书处通知第四届会员的70%以上参加换届大会。
上述旅游景区(点)协会第五届换届运行工作方案在自治区旅发委的领导下由监督管理处调研员曹志新同志具体负责,在此期间受理协会的推荐、自荐以及换届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联系人:孙蕾,电话:0991-8862926、13699398575。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第五届会长竞聘申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第五届入会申请表
申请级别:会长 副会长 监事 理事 会员(打钩即可)
填表日期:2017年10月 日 加盖公章处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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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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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二寸照片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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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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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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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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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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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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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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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景区(点)的A级级别、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景区(点)复核的认可度、2015、2016、2017年1-9月接待量、营业额、利润额、纳税额;旅游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对景区历年来实际投资总额、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800字左右即可。 可另纸说明。 |
附件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点)协会第五届入会申请表
申请级别:会长 副会长 监事 理事 会员(打钩即可)
填表日期:2017年10月 日 加盖公章处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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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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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姓名 |
二寸照片粘贴处 受委托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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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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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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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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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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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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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景区(点)、旅游股份公司、旅游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协会日常工作者填写此表 本人作为旅景区(点)法定代表人、旅游股份公司或旅游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委托填表人代表本人参加自治区旅景区(点)协会日常工作。 法人签名: 加盖公章 日期:2017年10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