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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36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8-01-17 | 主题分类 |
新旅办函〔2018〕1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工业旅游是旅游发展创新业态、拓宽发展新领域的重要内容。发展工业旅游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形成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工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创建工业旅游品牌,提升工业旅游发展水平,现就申报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以我区各类工业生产基地为依托的旅游观光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工业园区(基地)等单位。
重点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和饮料及精制茶制造、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家具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制造、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
二、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内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将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总分值达70分以上视为合格。在“基础设施及服务”检查项目中,卫生间达标是申报认定的必备条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6项查项目中(除附加项目)各部分的得分率不低于80%,各部分得分合计达到85分以上的,我委将其作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企业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三、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应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发展工业旅游现状、未来工作目标等。
(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三)申报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具体内容及格式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见附件2)。
(四)提供反应基础设施、卫生环境、服务接待、安全设施、游览路线、信息化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图片资料。图片要求3M以上JPG格式,不少于6张。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级旅游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以文件形式逐级上报。
(六)各地州市旅游局汇总本地区申报资料后,统一报自治区旅发委产业发展处,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3月20日。
请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工业旅游与企业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结合起来,营造“政府引导、部门支持、企业主体、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我区工业旅游的规范发展和提档升级。
联 系 人:黎星
联系电话:0991-8862907
传 真:0991-8836356
邮 箱:xjlycyc@163.com
附件:1.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2.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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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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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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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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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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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
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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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旅游收入 |
上年度 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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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旅游局(委)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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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州、市)旅游局(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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