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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57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主题分类 |
根据《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笔试环节已结束。现将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3日10:30—19:30(北京时间)。其中:1001至1017岗位在上午10:30准时参加资格审查,1018至1022岗位、1025至1028岗位、1031岗位至1032岗位、1034岗位至1040岗位在下午15:30准时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师训楼一楼剧场(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62号,市内乘坐10路、301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公交车在陶瓷厂站下车即到)。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准考证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岗位要求需中共(预备)党员的,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供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资格审查人员不用提供)。
(四)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要求,同时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
(六)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围人选产生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八)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0991-8830424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