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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39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6-01-18 | 主题分类 |
新旅办〔2016〕7号
关于加强近期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新年伊始,自治区“爱新疆·游家乡”冬春季旅游活动正在开展,让利于民的措施有效调动了各族群众参与冬春季旅游的热情,往来于活动现场的人流、车流剧增。受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环境的影响,冬季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和易发期,时逢自治区 “两会”开幕,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即将召开,新春佳节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保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张春贤书记多次强调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公共场所安全防范。雪克莱提·扎克尔主席以及自治区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制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好各级安全工作部署,现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年初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对重点环节和相关企业的旅游安全监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要求一线从业人员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保障游客安全。督促各旅游景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认真排查旅游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重点排除雪灾、冰冻坍塌、危石的潜在风险和缆车、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宾馆饭店及餐饮企业强化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加强行业安全检查督查力度,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点)、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特别是承担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赛事和举办“爱新疆·游家乡”冬春季旅游活动的地区,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相关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接待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体育、安监、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对景区内开展的比赛、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高空游览项目、旅游餐饮、游客聚集场所消防和反恐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爱新疆·游家乡”冬春季旅游活动的举办单位要依据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及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批,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制度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对游客做好安全提示工作,提醒游客在行前关注旅游、气象、地质、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安全信息;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不要擅自脱团游览、活动,保护好自身财物;自助游的游客要特别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行前需制定详细游览计划,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自驾车出游的游客,应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避免超速和疲劳驾驶。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初期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技能,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1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2016年1月15日印